X 关闭
(资料图)
近年来,灵璧县聚焦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公益性项目工作,紧扣组织建设、项目承接、项目监管、考核奖惩等环节,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抓好组织建设,凝聚发展力量。压紧压实各镇党委关于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主体责任,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统筹抓好村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人员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保障工作。鼓励村集体兴办运输队、建筑队、农机服务公司、劳务服务公司等配套产业,为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提供、农机作业、物资供应、病虫害防治、产品加工运销等生产经营服务。稳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平等市场主体法人地位,提高公益性项目承接能力。截至目前,290个村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抓好项目承接,拓展发展渠道。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的意见(试行)》,围绕农业生产类、农村基础工程建设和管(养)护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类、民生工程类等“四类”农村公益性项目,组织县发改委、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乡村振兴、交通、水利、民政及供销等部门设置实施项目,建立村级可承接的公益性项目库。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程序落实项目承接工作,各镇党委根据县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书,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等程序,指导督促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施推进。2022年以来,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公益性项目32个。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和有关财务的监管,同时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村民合作社监事会民主监督作用,确保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公正、透明。
抓好考核奖惩,激活发展动力。将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作为乡镇年度综合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明显的镇、村给予通报表彰。根据《灵璧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立“增量奖”“突破奖”“创新奖”,对符合条件的村从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奖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实行月督促、季调度、年考核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展滞后或项目实施质量较差的,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清单式闭环管理,逐一整改销号,同时视情况对负责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李祥)
责任编辑:陈珺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18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邮箱 :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