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
2、宜昌市房产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现行归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格局暂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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