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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5月28日电 5月28日晚间,远大医药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附属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
此前,28日稍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9亿元,并处罚款1.36亿元;没收武汉汇海违法所得3092.48万元,并处罚款412.68万元。
经查,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了关于销售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简称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制剂企业接受向其低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等不合理交易条件。
对此,远大医药在公告中表示,附属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完善销售及合规体系,积极妥善解决相关整改要求,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合法合规的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完善优化经营管理及合规风控体系。
远大医药表示,处罚金额占集团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经审计综合营业收入和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的比例分别为约3.48%和15.85%,预期不会对集团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集团也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集团管治水平。
公开信息显示,远大医药是集制药科技、核药抗肿瘤诊疗及心脑血管精准介入诊疗科技、生物科技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型国际化医药企业。
业绩方面,2022年,远大医药实现收益约95.62亿港元,同比增长11.2%。集团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约21.37亿港元,同比增长约11.5%。
二级市场方面,远大医药最近一个交易日(5月25日)收跌2.23%报4.83港元/股,市值171亿港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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